集装箱营运人的船舶优先权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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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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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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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尽管大批量散装货和杂货运输仍然存在,集装箱货物运输已经革新了国际运输的体系。但是,在此种条件下,船东和集装箱营运人也面临着一个新的法律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是否承认和怎样设计集装箱营运人的船舶优先权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如果偏向于船东,就会不利于集装箱出租业,甚至破坏这种体系而危害世界海运事业;如果偏向于集装箱营运人,现行的集装箱运行制度会暂时兴旺,但会导致扣押无辜船舶,也会危害世界海运事业。一、集装箱运输业1956年美国海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开始第一次使用大型钢质集装箱装运货物,引起了世界海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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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装箱营运人 船舶优先权 集装箱运输业 债务 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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