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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流动人口可参加现住地选举
摘    要:《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订草案)》近日提请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继续审议。修订草案对计算代表名额人口数和选民登记等方面进行了修订,突破户籍限制,充分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修订草案规定,选民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选区进行登记,但是对于因调动、拆迁、婚嫁、购房、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

关 键 词:选举权  选民登记  湖北省  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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