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大户的奖励当以精神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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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红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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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时期以来,不少地方都在重奖纳税大户,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对此,老百姓早已啧有怨言。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笔者的主张是,奖励纳税大户并无不可,但应着眼于精神层面,对于纳税大户,应当少奖钱甚至不奖钱。首先,重奖纳税大户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一则,按照我国《宪法》规定, 每个公民都有义务按照实际税收发生额纳税。多者多纳,少者少纳。再则,重奖纳税大户,对于那些照章纳税的纳税小户有失公允,不仅容易挫伤纳税小户的纳税积极性,而且还可能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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