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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代理权辨析
作者姓名:巫平丽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
摘    要:案例一:李某(男)和王某(女)系夫妻,二人共有房屋一处,二人感情不睦.李某未经王某同意.将该房屋卖于第三人赵某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王某知晓后.以李某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为由诉诸法院.要求判决该项交易无效。

关 键 词:家事代理权  夫妻共有财产  共有房屋  所有权变更  登记手续  第三人  案例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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