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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作者姓名:艾医卫
摘    要: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显然,具有这些特征的和谐社会,单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是无法达到的。构建和谐社会,政府规制的权威调控不可或缺。因为政府是拥有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代表公共利益、承担公共责任的特殊社会组织,它既可以通过控制意识形态和公共传播媒体来引导、营造社会的思想、文化和舆论,又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及公共政策来影响和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还可以通过社会动员、社会协调、社会强制等多种方式来整合各种力量。显然,政府作为一种公共权威,其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作用是其它任何社会组织无法替代的。在各种矛盾和冲突日益突出的变革时代和社会转型期,就必须拥有一个整合力、感召力、高效能、服务型的政府,来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本职能,并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权威作用。

关 键 词: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政府规制  社会利益关系  公共权威  公共权力  社会组织  社会稳定  社会转型期  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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