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责任概念及其责任伦理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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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登科. 康德的责任概念及其责任伦理观[J].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 2004, 22(5):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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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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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哲学系 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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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康德从爱好的相反层面上提出了责任概念 ,通过三个命题来对其加以界定并进行分类。接着 ,康德在这个纯粹的责任概念基础上来建构他的责任伦理观 :以理性为前提 ,以规律为基础 ,以自由为目的 ,关涉到人的行为、幸福、德性、神的存在、灵魂不朽以及道德形而上学、纯粹实践理性的方法等方面的。在康德之后 ,黑格尔、叔本华、尼采、萨特、麦金太尔等人对其责任观的空洞性、绝对性乃至启蒙性进行批判。而对待这种责任观在任何时代都应有一个正确的方法 ,那就是将责任植根于社会生活 ,用历史主义的方法来扬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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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康德 责任 伦理观 规律 自由 |
文章编号: | 1672-1071(2004)05-0020-06 |
修稿时间: | 2004-06-15 |
Kant''''s Concept of Obligation and the Conception of Obligation Ethi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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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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