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中的若干问题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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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国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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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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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聚众斗殴罪是指组织聚集多人结伙殴斗,或者积极参加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292条分两款对聚众斗殴犯罪及其法定刑作了规定,第一款是关于聚众斗殴犯罪及其法定刑的规定;第二款是关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应当如何定罪处刑的规定。由此可见,在犯罪构成方面,我国刑法对聚众斗殴罪采用了基本构成与加重构成并存的犯罪构成模式,同时又规定了聚众斗殴转化犯的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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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聚众斗殴 持械 特殊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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