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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行贿罪中所要求的“谋取不正当利益”
引用本文:时路.浅议行贿罪中所要求的“谋取不正当利益”[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Z1):55-56.
作者姓名:时路
作者单位: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摘    要:我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务的,是行贿罪。"从本规定不难看出,行贿人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是本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为此,笔者从本罪的犯罪心理、行为特征、危害结果方面对我国行贿罪的立法制度作一简要探讨。

关 键 词:基本构成要件  客体完整性  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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