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遗产分割协议该谁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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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晓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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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河西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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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及观点争议(一)案情简介赵某与钱某于1975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儿子赵甲、赵乙。赵甲于2006年5月结婚,赵乙于2007年1月结婚,赵某、钱某的父母早已去世。钱某于1997年去世后,赵某一直未再婚。2006年9月赵某也因病去世,其名下有坐落于某小区楼房一套,该房产是赵某于2000年10月购买商品房所得,生前赵某并未立遗嘱对该房产进行处分,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赵某的法定继承人赵甲、赵乙来公证机构要求继承赵某的遗产并对遗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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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割协议 继承权 夫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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