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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批准逮捕制度建构为审前羁押制度的思考
引用本文:柴慈永.将批准逮捕制度建构为审前羁押制度的思考[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Z1):133-135.
作者姓名:柴慈永
作者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摘    要:在国外的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是强制措施的一种,一般指在审判前或判决生效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并且在各国刑事诉讼法典中的含义是不同的,如德国称之为"待审羁押"1],法国则称之为"先行拘押"2],并且在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先行拘押"是法典中的一"目"3],有着详尽的论述。我国刑事诉讼中没有明确的审前羁押的概念,仅有羁押的概念,这两个概念并不完全相同,羁押更体现为一种状态,而审前羁押是强制措施,其造成的结果才是羁押的状态。

关 键 词:审前羁押  批准逮捕  批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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