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在证券欺诈中的民事责任——从安然公司证券案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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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宁惕.中介机构在证券欺诈中的民事责任——从安然公司证券案谈起[J].行政与法,2006(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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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宁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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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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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以安然公司证券案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该案中法官适用法律时的推理过程进行概述,介绍了中介机构的证券欺诈民事责任在美国证券法中的最新发展状况:中介机构只要实质性地制作了虚假陈述材料,就应当被认定为“主要行为人”,进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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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券欺诈 中介机构 制作 主要行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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