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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南昌市七月份工薪问题的通告
摘    要:一、七月份工薪,南昌軍管會曾有原則决定,現本府業已公佈工薪試行辦法在案,各部門各單位應遵照該辦法,做到七月份工薪按期發清。二、南昌市各系統單位,在清發七月份工薪時,對於七月份上半月各人預支之糧鹽油柴及人民幣,均當注意同時算清,并须全部扣算在七月份工薪之内,不得有紊亂不清,前拉後扯的現象。三、南昌市七月份配售實物之種類和价格:一、糧米:二二○元壹斤二、食鹽:一二○元壹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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