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非诉行政案件如何避免执行错误——兼议执行错误的责任承担
引用本文:代温世.非诉行政案件如何避免执行错误——兼议执行错误的责任承担[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22(4):24-28.
作者姓名:代温世
作者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重庆,402360
摘    要: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错误的原因在于,我国非诉行政审查制度中,被执行人无法参与到法院对非诉案件的审查当中,其陈述和申辩权利没有得到保障。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后,被执行人往往投诉无门,其权益保障出现了真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要使被执行人的权利得到有效救济,应使被执行人有机会参与到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当中,应根据不同的情形,确定不同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 键 词:非诉行政案件  执行错误  被执行人  责任主体  赔偿责任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