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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的基层检察改革与实践
引用本文:聂施恒,胡成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的基层检察改革与实践[J].法制与社会,2011(18):203-204.
作者姓名:聂施恒  胡成建
作者单位:1. 吉林大学法学院
2. 江苏建筑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基金项目:江苏建筑学院《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治理研究》(
摘    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它们既有相互独立性,又有内在统一性。贯穿于基层检察工作的全局,指引着各项工作的发展方向。落实到基层检察工作中,就是将这一理念贯彻到工作实际中,推行民心捡务工程.高效检务工程、阳光检务工程、责任捡务工程、创新捡务工程,通过队伍、制度、文化建设,练好“内功”,开创“思想强检、制度管检、文化育检”软件建设的新局面,辅之以保障建设为核心的“装备保检”和以信息建设为载体的“开放办检”硬件建设,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务追求。

关 键 词:法治理念  基层检察  阳光检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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