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实中推动法治建设的当下中国,是一个伴随着持续深化改革而带来的经济和社会转型,以及不同阶层和群体的多元利益日益趋于差异化、复杂化的风险社会。新一轮法治思维的主要取向在于,进一步以良法祛除非法、非份、非常权力,乃至更为彻底地根治制度特权的流弊,藉此撬动国家治理方式逐步走向现代化。而良法的实现基石,就是更多地借助于程序来达成共识,不断确立以法权为中心和寻求法权最大化的法治理念定位,以及相应推动宪法立法适用和宪法监督适用之类的程序性制度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在行政和司法的体系化改革上有所作为,特别是指向以限制和约束政府公权力为导向的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让司法通过渐次规范抵牾的整合作业、研磨解释技术和以调解等法律的弹性化方式,来应对风险社会日益生长的分歧和不确定性。此外,削弱制度特权的切入点,乃是从制度设计上减少特权的种类和范围,以及反向借助于制度之维强化社会对权力和特权现象的有效监督,以更好实现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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