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对线路保护区内相邻住户不必然构成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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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雪 李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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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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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要旨】架设高压送电线路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相邻住户是否构成侵权,要从违法行为、妨碍或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应将高压送电线路建设项目是否具有合法审批手续、设计施工是否违反有关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环评预测值是否超过限值等作为判断标准。架设高压送电线路对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相邻住户不必然构成相邻权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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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架空电力线路 送电线路 损害事实 相邻权 裁判要旨 预测值 电力设施保护 行业标准 主观过错 四川省电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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