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应避免“四种倾向”
作者姓名:
吴振涛
摘 要: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根本体现。笔者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应避免四种倾向。一是守旧性倾向。由于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界定较为笼统,一些地方对重大事项的理解,仅限于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等工作报告,或是以往
关 键 词:
重大事项决定权
常委会
人民当家作主
工作报告
倾向
行使
人大
范围界定
社会发展计划
守旧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