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与中国传统法制的初次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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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昱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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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湖南环境生物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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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并非一脉相承,夏、商、周三代原生的礼治法律传统至战国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其最为典型的事例即秦国的商鞅变法。变法后,秦国在全新指导思想和法律原则基础上建立了体现法家法律思想的专制法律制度。"徙木赏金"是商鞅变法的预备措施,商鞅的这个行为有特定的用意即愚民,又包含了他将推行的法律制度将会具备的基本要素,并且预示了变法的后果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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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鞅变法 徙木赏金 法家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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