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法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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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丽凌.涉台法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J].海峡法学,2012,14(3):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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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丽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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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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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是一门充满区域性特征的文化科学,培养涉台法务人才是两岸关系发展的必然,应当针对涉台法务的需要修订拓展传统的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采取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以及职业人法律培训和继续教育等路径,针对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路径调整课程体系,注重科际整合。涉台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和评估,需要建立政府、行业协会、学生团体及用人单位等多方协同机制,以保证教育达到期望的标准要求,并能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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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台法务人才 培养模式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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