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件请示制度可以溯源至清末变法 ,是清末变法的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由于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备等原因 ,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得到沿用。最高人民法院也从请示主体、请示答复的形式、请示答复的程序、请示答复的效力等方面对案件请示进行了规范。但是 ,由于案件请示制度本身违背了审判独立、直接审理等现代司法的基本理念 ,存在着侵犯当事人诉权、导致诉讼效率低下等内在缺陷 ,理论上和实务界都趋向于废除。但是 ,这种在法治实践中产生和出现的独特性问题 ,有其生成、发展的具体语境 ,在判断、分析、解决问题时 ,必须斟酌问题产生的具体语境 ,其解决也必定取决于多种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