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某玩忽职守案看已立案案件之追诉时效的理解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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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济林 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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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44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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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2000年10月8日.法院裁定某市水工设备厂(系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水工设备厂)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并指定某区水利水产局副局长张某为破产清算组组长。张某作为水工设备厂破产清算组组长,明知水工设备厂有100余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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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追诉时效 玩忽职守 张某 破产清算组 案件 立案 破产还债程序 国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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