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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某玩忽职守案看已立案案件之追诉时效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姓名:马济林  刘静
作者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441300
摘    要:一、基本案情2000年10月8日.法院裁定某市水工设备厂(系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水工设备厂)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并指定某区水利水产局副局长张某为破产清算组组长。张某作为水工设备厂破产清算组组长,明知水工设备厂有100余亩土地,

关 键 词:追诉时效  玩忽职守  张某  破产清算组  案件  立案  破产还债程序  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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