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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复议决定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本文:刘心一.不服行政复议决定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J].两岸关系,2000(8).
作者姓名:刘心一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
摘    要:南京台商张先生问:台商在大陆,如何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答:根据大陆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在大陆的台商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可按以下规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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