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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为代表履职服务实证研究
引用本文:毕信仁.网络平台为代表履职服务实证研究[J].上海人大月刊,2014(7):40-41.
作者姓名:毕信仁
摘    要:正《代表法》规定代表的义务包括"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然而,实践中群众反映问题时找不到代表的现象很多,"代而不表"、"表而不代"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同样,对兼职的代表来讲,传统的接待、座谈、电话等联系方式,无疑需要占用彼此的时间、耗费一定的费用,既影响本职工作,也限制了代表履职的效果,如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公布手机之后,每天要处理上千个来电和上千条短信,显见是代表个人无法完成的任务。在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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