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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文摘
作者姓名:郭刚
摘    要:澳大利亚商人的“三不为”管理严,不敢为澳大利亚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权力很大,类似于警察,为了弄清大公司是否建立价格同盟,他们的工作人员可以突袭大公司的办公室查看文件资料。消费者协会还有权否决不符合商业法的公司合并,把商业垄断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护健康竞争,最终保护消费者权益。如发现商家有任何违法行为,他们可以依法处罚。在竞争健康而激烈的情况下,商家们都十分注重声誉。零售商如果不小心出了什么差错,比如多收了钱,或是商品有什么问题,态度都很好,退换货随意。如果是小商品,他们就会送你一些,如果是衣服之类,他们会主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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