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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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内蒙古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纲要》,推进民族文化主要包括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科学、文化旅游等大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本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文化发展政策。一、加大文化事业财政投入力度一各级人民政府应以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增加对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二各级人民政府对不同性质的文化单位应重新界定、分类管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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