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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1860—1911年中国的法律教育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摘 要:
清末"新政"改革,最终推动了法律的变革和新式法律教育的发展,使得中国法律体系得以与世界各国法律的发展衔接,摆脱了中华法系孤立的地位。中国的法律教育也从传统法律学教育转向新式法律教育的轨道。本文从专门法律学堂这种教育形式来说明这个阶段中国的法律教育特点。
关 键 词:
专门法政学堂
近代中国
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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