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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共有物的处分
引用本文:冉璐.浅议共有物的处分[J].法制与经济,2009(6).
作者姓名:冉璐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共有之形态是所有权主体复数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其性质、内容和效力与单独所有权无异,仅仅在实际行使权利时会受到共有关系的影响。我国物权法第97条规定了共有物的处分,但是如何理解物权法的规定仍然存在较大争议。本文立足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解读物权法的基础上对共有物处分中涉及的两个主要的问题——即对"处分行为"的界定,和对"擅自处分共有物行为的效力"的定位——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希望能够在理论上和实务上对物权法的实施和适用有所帮助。

关 键 词:共有  处分  无权处分  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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