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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刑事妥速审判法”评介及其启示
作者姓名:冯喜恒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台湾地区自上世纪末以来开始实行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的刑事诉讼新制,引入认罪协商、交互诘问等制度,但新制却加剧了固有的审级功能不分造成的诉讼低效。2010年9月1日生效的台湾地区刑事妥速审判法旨在提高审判效率、实现迅速审判,但其牺牲当事人利益换取诉讼效率的治标式立法遭到了广泛的批评。刑事妥速审判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审判拖延的问题,其立法成就与缺陷留给大陆诸多启示。我国大陆应在刑事诉讼中重视保障被告人的期间利益,确立诉讼迅速原则,并取消以审限作为法官考核指标的规定。

关 键 词:迅速审判  “刑事妥速审判法”  台湾地区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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