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固有的显著性对其扩大保护的影响——关丁两“醒目”商标异议案裁定结果不同的一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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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琛,孙维国.商标固有的显著性对其扩大保护的影响——关丁两“醒目”商标异议案裁定结果不同的一种解释[J].知识产权,2003,13(5):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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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琛 孙维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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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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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天津津美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异议人”)基于其两注册商标“醒目”(见图)先后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第1352670号“醒目XINGMU”商标(以下称为被异议商标A,见图)、第1497916号“醒目Xingmu”商标(以下称为被异议商标B,见图)提出异议。商标局于2001年7月5日做出(2001)商标异字第1165号裁定](以下称为1165号裁定),裁定异议人的异议理由不成(异议人商标)(被异议商标 一、当事人双方的主张21.异议人的主要异议理由异议人是“醒目”商标在第32类的注册人,“醒目”是美国可口可乐公司与异议人合作推出的碳酸饮料品牌。1999年,异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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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管理 被异议人 当事人利益 被异议商标 申请注册行为 商标权人 |
The Impact of Trademark's Inherent Distinctiveness on its Expanded Prote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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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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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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