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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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仲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保证[J].实事求是,2004(1):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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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仲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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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新疆,乌鲁木齐,83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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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和突破 ,在更深的制度层次上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确立了私人产权的法律保护 ;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为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确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的行业和领域 ,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提供了制度保证 ;确定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从根本上解除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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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制度创新 |
文章编号: | 1003-4641(2004)01-004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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