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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培训费不从职工工资里扣针对目前有媒体报道的"我国拟提取职工工资1.5%-2.5%作为培训经费"的说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澄清,这是一种误读。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准确表达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依法在税前扣除",是指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利益中提取资金用于培训,不是从职工个人工资里扣钱。
关 键 词:
用人单位
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
征求意见稿
培训经费
职工工资总额
准确表达
职业技能培训
职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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