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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对接问题研究
摘    要:危险驾驶罪是典型的行政犯。具有既存在行政违法性又存在刑事违法性的基本特征,二性同时存在决定要对其同时进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法律责任追究时"一事不二罚"的一般原理,对危险驾驶罪案件需要进行行刑程序上的对接,并对两种法律责任的后果按照同类折抵、异类并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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