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域外赌博合法化对我国边境安全、金融安全以及社会治安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对于一般境外赌博违法案件在适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时存在法律权威性不足和管辖漏洞,容易导致公安机关在管辖域外赌博案件时面临域外效力问题。同时,由于《刑法》并没有将单位这一犯罪主体列入赌博犯罪的惩罚范围,以及在边境、金融方面的法制不够完善,无力应对这一严峻挑战。为此,我们应完善相关制度,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禁止我国公民到域外赌博,在《刑法》条文中明确规定对于域外赌博犯罪行为我国拥有管辖权以及将单位列入赌博犯罪的规制范围。同时,完善边境、金融方面的法制,健全和完善国际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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