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法官“造法”略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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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承武,李加峰.基层法院法官“造法”略论[J].学习月刊,2011(1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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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承武 李加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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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江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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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改革开放在深度和广度方面的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进入到一个全面的改革发展时期,法律在广大乡土社会的实施遇到以下难以逾越的障碍:法律与传统习俗的矛盾,法官与熟人社会的矛盾。面对这样的现实,基层法院法官可发挥能动性,根据实际情况,在遵守制定法的前提下,与传统习俗适当妥协,穿梭于传统习俗和制定法之间,戴着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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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层法院 基层法官 乡土社会 传统习俗 法律素养 制定法 造法 现代法治 法治知识 熟人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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