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各电子出版单位、互联网游戏出版机构、光盘复制单位: 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于2004年6月29日颁布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实施“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项目,进一步确定了新闻出版总署是国务院惟一归口管理电子游戏出版物和互联网游戏出版物的行政部门,并依法对出版引进版电子游戏出版物和互联网游戏出版物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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