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办发[2005]47号文件的通知
摘    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切实解决当前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关 键 词:民政  行政区划  通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