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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民陪审员的话
引用本文:刘晓明.一个人民陪审员的话[J].河北法学,1984(4).
作者姓名:刘晓明
摘    要: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要真正做到合法公正,除审判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思想素质、端正的审判作风外,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当前存在的问题是,一些法院的审判人员,因为没有受到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普遍存在业务水平较低的现象,在审判工作中出了不少差错,甚至还闹出了不少笑话.某县人民法院民庭送达给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判决书中写道:“……判决如下;本院特判决双方当事人不准离婚;不得分居;如不执行本判决,本院将强制执行.”此判决竟对夫妻双方不得分居也写上了严肃的判决书.还要采取强制执行,实属罕见.还有一个县人民法院民庭对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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