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原告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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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婷婷.论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原告资格[J].法制与社会,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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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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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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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法学界对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已普遍认可,但谁能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学界对此观点不一。本文从检察机关以公诉人身份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优势、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出检察机关是最佳适格原告,并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诉的制度设计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实行对环境公益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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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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