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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
引用本文:毕可志. 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J]. 法学论坛, 2000, 15(6): 35-43
作者姓名:毕可志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635
摘    要: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拥有的一种行政权,自身存在着职权被滥用的条件.为了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必须充分发挥司法监督的专业性强、监督效果好的优点,这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在司法监督过程中,司法机关主要应从行政机关运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根据、目的、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以作出正确的裁判.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监督的作用,必须从扩大司法审查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范围、确立适当的司法监督原则、加强判例指导等方面健全和完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

关 键 词:行政机关  自由裁量权  司法监督
文章编号:1009-8003(2000)06-0035-09
修稿时间:2000-09-29

On the judicial supervis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free jurisdic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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