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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隐私权民法保护的规定及思考
作者姓名:王晓飞
作者单位:吉林省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管部
摘    要:我国的隐私权保护是比照侵犯名誉权行为来处理的,它并没有被现行法律确认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这是其带有明显滞后特性的根本原因。而以附庸形态存在的隐私权在民法规定中尚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这不仅缩小了隐私的界限范围,而且使得各部门法中的隐私权保护也不能相互衔接和统一。

关 键 词:隐私权  民法保护  人格权利  独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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