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的举证时限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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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永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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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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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1年至2012年,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从年轻走向成熟,作为民事诉讼核心的举证时限制度也完成了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新民事诉讼法首次给予举证时限制度以法律支持并对当事人逾期举证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做出了多样化处理,可谓是立法的一大进步。但是,该规定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包括规定过于原则、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等。本文试对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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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举证时限 程序正义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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