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国际环境法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作者姓名:唐洁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法学院
摘    要: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既需要全球的合作,又要重视发展中国家的作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协作中各国达成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在斯德哥尔摩会议上萌芽,蒙特利尔公约使其初具雏形,最后确立于里约会议,成为国际环境法一项重要的原则,为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关 键 词:国际环境法  共同责任  有区别的责任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