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管理制度研究——以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监察制度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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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丛义.城市土地管理制度研究——以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监察制度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3(25):195-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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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丛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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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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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各地城镇化发展迅速,在城市,违法占地、用地现象日益增多,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中面临的难题日益显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在行政处罚法中第一次出现的。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目的是解决行政管理领域中比较混乱的行政处罚行为,从而实现行政机构精简和行政处罚执法法治化的目标。对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中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理论界、执法界都对其缺少关注和探讨。本文以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监察制度为例,以《深圳市土地监察条例》为样本,从具体条文和机制建设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期发现土地违法行政处罚制度存在的问题,归纳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并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探求更加完善的行政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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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管理 综合执法 相对集中处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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