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立法:官员不作为可引咎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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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乾.环保立法:官员不作为可引咎辞职[J].法治与社会,2013(9):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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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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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逾期不改的排污企业受到的处罚或将按日计算,且罚额无上限。前不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二次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二审稿")。二审稿对于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环保不作为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或可引咎辞职。上世纪80年代,国家提出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此次的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也增加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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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引咎辞职 不作为 各级政府 处罚力度 环境保护法 排放污染物 修正案 基本国策 环保立法 审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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