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财产申报法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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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向东 杜文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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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唐山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河北唐山,0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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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产申报法是保证公职人员廉洁从政、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是被各国实践反复证明了的“阳光法案”、“反腐利器”,因此,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实行财产申报法.与此同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亦充分肯定了财产申报制度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1995年,我国实施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但成效甚微、形同虚设.2010年,颁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仍然局限于只申报不公示的党内规范.我国的腐败问题已经到了人民群众无法容忍的地步,无论是从国家制度、党的性质,还是从政治文明建设、广大群众的期待,出台财产申报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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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产申报法 国外成功经验 我国立法 必要性 紧迫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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