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及其两个修改议定书的决定
摘    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修改议定书》和《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第二修改议定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及其两个修改议定书的决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