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中国经验、问题与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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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千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中国经验、问题与出路[J].政法论坛,2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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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千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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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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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在不同时期呈现相异的经验与问题。1949年到1990年代初的财政改革,中央和地方财权分配大起大落,缺乏稳定的法律规范。1994年分税制的实施,虽然基本实现了预设的目标,但仍然存在没有解决税制不平等并且按税种划分收入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等问题,虽然分税后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比例在整体上基本到位,但是各地财政收入仍然存在严重的不均衡现象。要解决上述种种问题,只有在诸多方面实现财税领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比如分税制的收入划分应遵循效率、公平和适应等原则;税收征管体制必须尽快立法化和司法化;更重要的是,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立法权必须获得合理分配;在地方获得一定的税收立法权的基础上,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界应更加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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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央 地方 财政分权 分税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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