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语境下的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 |
| |
作者姓名: | 王军 |
| |
作者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对可赔偿的损失的界定,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在大陆法系民法典的框架下并没有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这与法律运作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有关,与作为侵权法基础的理念和方法也不无关联。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就此确定了列举某些受保护的权利、排除其他权利的模式,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产生了直接影响。
|
关 键 词: | 侵权法 可赔偿的损失 受保护的权利 德国模式 多种因素考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