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比较法语境下的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
作者姓名:王军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摘    要:对可赔偿的损失的界定,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在大陆法系民法典的框架下并没有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这与法律运作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有关,与作为侵权法基础的理念和方法也不无关联。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就此确定了列举某些受保护的权利、排除其他权利的模式,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产生了直接影响。

关 键 词:侵权法  可赔偿的损失  受保护的权利  德国模式  多种因素考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