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检一体化:超越现实的制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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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静华,王洪芳. 警、检一体化:超越现实的制度设计[J]. 政法学刊, 2002, 19(4): 8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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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静华 王洪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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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四川 沪州 6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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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警、检一体化模式的提出旨在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其基本要求是检察对侦查的管理、领导、指挥和监督,与之相适应,应改革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确立司法审查制度并强化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警、检一体理论缺乏司法环境的现实基础,因而注定了其“空中楼阁”式的理论结局。针对当前警、检关系之间存在的冲突,可以从捕诉一体化改革、检察官提前介入“证据把关”、重设“预审员”等途径加强警、检之间的配合,从而提高诉讼效率;从建立立案、强制处分和撤案备案制度,以及畅通犯罪嫌疑人权利救济的途径促进侦查监督,以此确保侦查程序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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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检一体化 侦查监督 诉讼效率 司法审查 |
文章编号: | 1009-3745(2002)03-0087-04 |
修稿时间: | 2002-01-16 |
The Unification of the Police and the Procuratorate: A Design Beyond Real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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