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调解组织越权调解不容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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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孚海 吕海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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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龙口市内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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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笔者了解,有的地方基层调解组织在积极发挥作用的同时,存在着越权调解的现象,对一些应交由司法部门处理的饬害案件也进行调解。这种做法一是客观上纵容了犯罪,特别是调解过程中产生的以罚代刑现象,更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调解后果不具有法律效力,执行难度大,一旦一方悔约很可能会导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三是会使群众对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产生怀疑和误解,降低司法机关的威信,不利于国家打击犯罪活动的深入开展。造成基层调解组织起越调解权限,滥施调解权的原因不外乎有三点。其一,虚荣心理驱动。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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